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6号部令)《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技术标准和《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运营设备配备及技术要求》有关规定,经核验服务及对接调试后,现将符合标准的已接入巡游出租汽车市级监管平台的社会化服务平台通告如下:
拟在中心城区提供巡游车车载终端运营设备相关服务的运营商,请联系威海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威海市世昌大道89号)信息科开展核验及对接调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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