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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同公安机关对持从业资格证且在岗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背景信息进行了复查,发现29名驾驶员(名单见附件)存在酒驾、驾驶计分周期计满12分、吸毒等法定违禁行为记录,不再具备法定安全运营条件,应予撤销从业资格证。依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告,半岛体育手机网页版为期20日。半岛体育手机网页版对背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人士,可于公告期内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并提交佐证材料(邮寄地址: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公共交通科)。所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未能有效证明的,本公告期满后即时撤销从业资格。半岛体育手机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