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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时间:2023-04-13 21:19:09
本林甸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林甸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项目。2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 营权指标。投入车辆要求价格在10万元以上5座的同一款车型的新车,且为新能源汽车(上 新能源牌照)(001林甸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购车资金保障能力,为防止投标人以承包经营方式向第三方集资,参 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购车投资(300万元)能力的证明,报名时可提供自有资金 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履约保函。(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尚处于整(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在 “信用中国”http://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提供无不良信用 记录证明)。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00时00分到2023年04月18日16时00分